创业加盟找项目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77|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米商城设霸王条款欺压代理商

[复制链接]

159

主题

1262

帖子

53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3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28 15:0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在职员工,因为在外地工作不是很忙,所以想找份兼职挣点零花钱。2015年7月份,我偶然间在微信上看到浙江搜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小米商城的广告,便加了招商经理苗苗(手机:15925645265[空号] QQ:773493191)的微信号。她非常详细地介绍了公司的优惠政策,比如:免费建店、装修、发货、售后服务等,还承诺只要卖够500件产品就可以拿回本钱。我认为公司是由明星李维嘉代代言,再加上这么强的扶持力度,一年怎么也能卖出500件,就分两次,交了9800元的加盟费(账号:xiaomiec@sina.com 户名:许德宝),与浙江搜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

店铺开业以后,苗苗发来几个负责网店运营指导老师的QQ,就把我从微信上删除了。老师让我交了1000元的刷单费,用于雇刷手来提升网店的销量。然而一段时间后,销量依旧不是很理想,而且公司也没有给店铺进行推广活动。12月份时还因盗用其他店家的图片,被淘宝扣了分。我为此找他们理论,没想到他们语气很不友好。由于本人当时还在外地工作,也没有太多精力打理店铺和理会公司的态度问题,这件事就暂时被搁置下来。

2016年4月,我回了老家,打算好好学习一下网店经营之道,把店铺发展起来,但小米商城却无人肯教。我有些灰心想退款,可是他们说不给退,要按合同办事,还说不服气可以走法律程序。本人经过仔细翻看合同,发现上面定的是霸王条款,其要求加盟商卖够500件商品才可以退款,但按照网店现在的情形,十年也不可以完成这些销量!哪怕走法律程序,也是他们事先设置了不平等合同。由于本人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打官司,请中国投诉网(官方网址:www.tousu.org.cn)帮我与浙江搜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协商,取消合同,要回全部加盟费。谢谢!

免责说明:论坛帖子均由网友自由发布,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91加盟论坛无关,对帖子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遇到欺诈、侵权,可以联系站长QQ删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6

主题

1595

帖子

173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738
沙发
发表于 2016-12-21 22:11:53 | 只看该作者
加盟店的好坏看得到,网上说的再好也没用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2

主题

1541

帖子

799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99
板凳
发表于 2017-8-12 00:31:5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95%以上的都是骗子项目,想创业真难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2

主题

1584

帖子

97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74
地板
发表于 2018-4-29 07:39:46 | 只看该作者
来加盟论坛看看没错,直接在加盟网站找项目真容易被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27

帖子

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
5#
发表于 2023-3-14 23:37:17 | 只看该作者
看来看去感觉都是骗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5

主题

1108

帖子

101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011
6#
发表于 2024-1-12 20:55:42 | 只看该作者
加盟店的好坏看得到,网上说的再好也没用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097

帖子

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
7#
发表于 2024-10-22 19:42:20 | 只看该作者
好多加盟项目只看到软文,从没看过实体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创业加盟找项目  

GMT+8, 2024-12-24 00:45 , Processed in 0.163350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