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加盟找项目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创业中的7大迷思

[复制链接]

209

主题

1091

帖子

1056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05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22 09:48: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世界各地的创业企业中流传着许多隐秘的创业神话、谎言以及童话故事。其中一些创业神话试图利用人们心中的恐惧去阻止创业者建立起自己的创业公司,改变世界。如果你心中已经有了新的想法,能够用自己的新产品与新服务模式解决真实世界中存在的问题,那么任何创业神话都不应该阻挡你追求的步伐。在今天,我想要戳破可能你已经笃信不疑的七个有关创业的迷思。你是否已经准备好与我一起揭开这个潘多拉的魔盒去一探究竟?
     什么是创业公司?
    在我们击碎这些迷思之前,首先需要定义什么是创业公司。市面上对于「创业」有多种多样的定义,它们都试图捕捉到在众多创业公司背后隐藏的事物本质。其中一些定义将关注点放在公司的规模、企业文化、员工的心态方面,这些都很值得讨论,但是仅仅依靠它们不能得到恰当的定义。对于创业公司的最好描述我认为应该引用埃里克·科斯的说法:「创业公司就是一种旨在提供新产品或者新服务的人类机构,它处于极端的不确定性中。」
    首先,创业公司是一个由人创造的实体。其次,这些人的目的是为市场带去新产品或者新服务。在很多时候,创业公司成立的目的都是为了针对一个特定的问题去找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最后,当你创业的时候总是处于一种高度不确定且巨大的压力当中。如果你的公司符合上述三个条件,那么你就是在打造一家创业公司,这与你的公司规模大小并不想干。
  迷思 1:创业公司仅仅存在于科技领域
    就让我们从最为明显的创业迷思开始说起吧,在很多人的感知当中似乎创业公司只存在与科技与技术领域。人们的脑海中会有这种概念很有可能是受到了硅谷的影响,于此同时,一些获得了巨大成功的科技创业公司也加深了人们的印象。每天你从媒体中得到的关于创业公司的信息就是又有多少科技领域的创业公司融资、上市、挣钱,这无疑会再次转移人们注意力的方向。不过幸运的是,并非每一个创业公司都得要关注技术。事实上,每一天在世界上都有很多健康、塑形、时尚以及金融类的创业公司出现。
    如今,打造一家科技型创业公司相比其他任何传统产业创业公司都要更流行,因为进入门槛非常低。相比从前,现在人们想要获得技术、掌握专业技能已经容易很多。在Udacity、Coursera、Treehouse以及Udemy网站的帮助下,你能够花费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学会写代码,并且持续更新你的专业技能。想要创建一家创业企业,你唯一需要的就是找到想要解决的问题,并且心中充满了不断学习的渴望。
    即便是那些想要创建互联网领域创业公司的创业者们,也不需要像人们认为的那样必须掌握大量专业技术知识。当然,技术对于互联网类创业公司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不意味着你需要为了获取成功非得在特定技术领域成为专家。就拿Foursquare的创始人DennisCrowley来说吧,在他创建自己的第一家企业之前,他并非一个技术大师或者专家。事实上,他只是从书上自学了一些基本的技术去搭建原型,尽管缺乏经验,他依然能够解决其中的问题并且让原型正常工作。
    我想说的就是你不应该过分担心自己的专业技能,或者创建公司只为某种技术。你应该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寻找真实世界里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去解决它们。这才是创业公司存在于世的真正意义。当你下一次再听到一些关于科技巨头的故事时,别忘了提醒自己在不被人关注的角落里依然存在着为数众多的小型企业,它们也能够为自己的客户服务。
    事实解读:创业公司并不局限于某个单一地域或者行业中,也不会被单一的价值观所定义。你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行业当中创建你自己的公司。
  迷思 2:创业需要时机 。
    这是一个被很多人奉为真理的创业迷思,那就是如果你能发现某些神奇的时机,就可以确保自己走上成功之路。这种说法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正确的,比如说在成熟的太阳能发电技术出现之前你不可能造出特斯拉,如果世上没有互联网,Facebook与Twitter也是瞎扯淡。但是如果你认为需要等待适合的市场机会与经济形势才能去创业,就大错特错了。想想微软、苹果、惠普、联邦快递以及CNN和许许多多的公司,它们都创建于艰难时世中,甚至有一些公司就是成立于经济危机的年代里。
    换句话说,你确实需要某些技术环境方面的准备,但是你的创业行为不依赖于经济状况或者市场条件。我们经常倾向于给自己找出诸多不去创业的借口,比如说「这不是合适的时机」,其实这无非是人们心中普遍存在的恐惧。然而矛盾的地方就在于在历史的长河中你可能找不出什么特别适合创业的好时机。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当3D打印和其他创新技术都没有问世的时候,你都是按照老一套来行事的。想要卖出商品吗?那你首先得买下或者建立一个店铺,或者依靠上门推销的方式。而如今,你只需要花费5分钟上网浏览以及一张信用卡。
    在今天,就连为自己筹集创始资金也比过去容易得多。市面上有像Angellist这样的创投平台,你可以在上面与天使投资人接触并且争取到融资。你还能找到像Kickstarter以及Indiegogo这样的众筹平台,在这些众筹平台上你能发现那些愿意为你的创意投资的人们,不用再去求着风险投资人给钱了。如果你的初始资金不需要上百万元,那么还可以向家人或者朋友借钱。如果上述所有方法对你来说都不可行,或者你感觉没有兴趣,你还可以试一试老派的筹款方法——尝试获取银行贷款。
    事实解读:即便考虑市场与经济形势这些影响因素,创建企业也没有什么「合适」时机。当然,你确实需要一些技术发展前提去实现你的产品与服务。不管怎么说,对你而言最「合适」的创业时机就是当你发现了问题且心中充满了想要将其解决的激情时。
迷思 3:创业公司需要 VC(风险投资)
击破创业中的 7 大迷思
    如果你想投身创业大潮,成就一番自己的事业,通常并不需要风投的参与。就像我在上文中所提及的那样,在如今你可以利用众筹平台去筹集资金,这种方式还可以让你不花一分钱就拥有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潜在顾客(当然你还是要为自己的网费掏钱的)。与之前「寻找时机」的谎言相比,难以寻到风险投资也是一个常用的无法创业的借口。
    我还要提醒你的是,不要将自己融资失败的结果归因于自己的创业想法无法引起投资人的兴趣,这可要不得。有些时候你融资失败的真正原因会被一些浮于表面的结论所掩盖。你的创业想法不能获得风投的认可能存在着多种影响因素,这也是为什么在制定商业策略的时候你应该考虑将众筹也包含其中。在大多数情况下,投资人是不会掏钱购买你的产品的,你从他们那里无法得知关于消费者的真实看法。
    如果你的创业想法已经能够吸引足够多的人去成为自己坚实的商业基础,我认为你就不应该在意有多少投资人将你拒之门外。换句话说,无论有多少投资人无情地拒绝了你,通过众筹平台验证自己的产品需求是否能被大众接受更加重要。除此之外,通过众筹平台融资还可以让你从社区中获得反馈,听取人们的意见会让你的产品变得更好,不用白白浪费时间与资源。
    事实解读:即便在你的商业计划中已经考虑好要募集大笔融资,要明白世界上可不仅仅只有风险投资一条路。你不需要仅仅依靠风投的支持去追寻自己的目标,最重要的还是找到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并且尽快将自己的产品与服务推向市场。
  迷思 4:创业公司需要一个商业计划书
    很多创业者在想到了一个潜力巨大的创业点子之后,会花费数周乃至几个月的时间躲到无人发现的隐秘角落,试图为自己的创意打造出一份完美的商业计划书,包含每一个详细的发展步骤以及事无巨细的财务预测。当这一切只是纸上谈兵的时候,看上去还是不错的。但不幸的是,市场变化如此之快你根本无法预测到消费者会对你的产品有何反应,又或是现有的商业环境中会不会横空出世一种新技术完全颠覆市场格局。史蒂夫·布兰克(SteveBlank)有句话说得好:「在第一次真正接触到消费者之后,所有计划都变成废纸。」
    这是否意味着你应该彻底放弃打造商业计划书的念头呢?当然不是。没有任何计划就去创业无异于将你的未来押注在单张乐透彩票上,或者说是去玩俄罗斯轮盘赌。千万不要犯这种愚蠢的错误。你应该先创建一个MVP(最小可行化产品),或者是填一个商业画布。不要对于细节斤斤计较,想好如何去执行才是正经事。
    事实解读:你不需要一份长达20页将未来五年的事情都事无巨细的描述了一番的商业计划书。反之,你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如何尽快将产品投入市场,让它们去到你潜在消费者的手中。用心收集用户反馈,认真分析,并且快速迭代。
  迷思 5:创业成败都在于理念与想法
击破创业中的 7 大迷思1
    这一点曾经让我深信不疑。长时间以来人们都认为想要建立起在多个方向上都堪称成功的创业公司,你就需要找到正确的经营理念。而在现实生活里,想要打造一家成功的创业公司与你的经营理念与想法都关系不大,更要紧的是在于执行,倾听顾客的心声,评估用户的反馈并且持续迭代。即便你的想法很伟大,如果你不能够识别并且顺应新的潮流趋势,以此去迎合消费者不断改变的需求,你的事业也不会长久。
    不要太过依恋自己已经形成的想法与理念,很多现在已经成功的公司在创业之初都曾探索过各种不同的想法,而不是一开始就找到了正确的方向。因此,这些公司的成功更多的是基于自身及时转向的能力。你需要接受的现实是即便你的想法是正确的,最终决定公司能否成功的还是你的想法是否能够吸引消费者。想要找出消费者心中所思所想的唯一方式就是倾听他们的意见,监控市场趋势,适时地做出调整并适应变化。
    事实解读:你确实需要一些想法去支撑自己创立公司,但是在公司建立起来之后,其成败取决于能不能倾听用户心声,具有灵活性与适应性。
迷思 6:好的产品自己会说话
    在你发布新产品或者新服务时,要认识到的一点是任何公司的业务增长路径其实都是大同小异的。你需要让自己的产品进入市场,积极运作使其接触到最广泛的潜在用户,让他们对产品产生兴趣与向往,热衷于探讨你的公司目标与企业使命。不管你的公司经营何种业务,仅仅是将产品或者服务静静地推向市场却不做任何营销推广,最后也是死路一条。你必须要知道的一点是再好的产品都无法去推销自己,你或许可以打造一款比苹果的iPhone还要好的手机,但是如果无人知晓,依然卖不出去。
    如果一棵树在森林里倒下的时候四下无人,没人听到它发出的声响,那么它真的算是弄出了动静吗?答案就是——没人关心它的死活。如果你在发布新产品的时候不做任何市场推广,它最后就会像那棵在森林里倒下的树——静静地躺着,等着被尘土所掩埋。每当我给别人提建议的时候都会假设极端情况,在我看来只有命悬一线才能探明自己的极限。为何我现在要提起这事,那是因为你的产品也应该遵循同样的哲学。
    很多人和企业,不仅仅是指创业公司,都会一遍又一遍地犯着同样的错误。这个可怕的错误就是他们先做出产品,然后才开始想办法推广销售。这种做法从两方面来说都是大错特错。首先,你将自己置于一种可怕的风险当中——费时费力却做出了一些根本没人要的产品。其次,你将自己置于一种非常不利的处境里——你需要挣到钱去支付之前的开发费用。这就意味着即便你的公司已经达到了收支平衡也是不够的,你必须要采取更多举措去创造正向现金流。
    这种错误给你带来的教训如下:首先,当你开始创建产品的时候就要同时规划市场推广活动。你的公司需要尽可能多地发掘促销渠道,让你的产品能够尽可能多地暴露于用户面前。否则你的产品与你的公司将会消失于尘烟中。其次,在你的产品最终版本即将发布之前,你就应该开始想方设法吸引用户,让他们认同你的产品与服务。这种的做法的意义在于广泛传播产品的同时测试你的想法能否被用户认可,并且为产品创造需求。
    说服你的潜在用户,并且让他们爱上你的想法、产品或者是服务,这会使他们反过来要求你必须卖给他们想要的产品。一旦你的产品或者服务已经形成了这种有利的局势,你必须要继续努力设法保持口碑,这才会让你的产品立于不败之地。一刻也不要放松为自己的产品进行营销,永远要确保你的顾客能够及时更新升级产品。
    事实解读:酒香也怕巷子深。你对于市场推广的关心程度不应该少于产品开发。如果做不到推广你的业务并让其有口皆碑,它就会消失于尘烟中。
  迷思 7:你需要一个退出战略。
击破创业中的 7 大迷思
    如今的创业公司为自己准备一个退出战略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有时候在这家公司还没有卖出任何东西之前,他们就已经想好了要如何全身而退了。这种现实令人沮丧,但是对于寻找投资对象的投资人来说,拥有一个退出战略已经是投资计划中的标准环节。但是其中的问题就在于当创业者专注于退出战略更胜于自己的日常业务,就会将注意力放在一些可以吸引大公司收购的短期业务目标上。让我实话实说吧,一开始就想着要如何将公司脱手会让你丧失打造一家伟大公司的动机与斗志。
    即使你拥有一套退出战略,它也应该处于次要地位。你的主要目标应该一直放在打造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创造一家伟大的公司,给你的用户带去巨大的价值。这才是你应该关注的方向,而不是多快能将公司脱手卖出从中套现大笔现金。时刻谨记你与你的团队应该将注意力放在长期目标的达成上,这样你的公司才能持续发展壮大。退出战略不过是你创业失败的副产品。
 结语
    在创业公司的世界里流传着各种谎言、神话与童话故事,我们当中很多人不但深信不疑,还会照着做。我希望本文中讨论的七大迷思将不再成为你创业路上的阻碍。最后,你应该记住的是成立一家创业公司就是为了解决现存的问题(或者你创造一个问题去解决),别无其他。你的公司是否符合所谓的「创业需要的条件」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为你的客户带去价值。

免责说明:论坛帖子均由网友自由发布,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91加盟论坛无关,对帖子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遇到欺诈、侵权,可以联系站长QQ删帖。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创业加盟找项目  

GMT+8, 2024-12-22 16:18 , Processed in 0.122127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